【2018年4月】香港終身危疾保險產品的癌症評分
早前,我們刊登了最新一期的《香港終身危疾保險產品的綜合評分》,有不少讀者都有疑問,10Life 怎樣計算分數。此綜合分數來自 (i) 癌症、(ii) 心臟病、(iii)中風及 (iv)不同危疾組合之第2次賠償的評分。本文嘗試以癌症評分加以解釋。透過計算賠償倍數及分析條款,我們希望了解危疾保險產品於保障、性價比、及條款範疇的表現。
賠償倍數
10Life的賠償倍數 (Benefit Multiplier) 是指,當您確診符合保單定義的危疾時,您付出每一元的年保費,可以帶來幾多倍的倍償。賠償倍數越大,代表槓桿越高,賠得較多,保費相對地便宜。
賠償倍數 (Benefit Multiplier) = 30年平均的賠償額 ($) / 每年保費 ($)
- 在癌症方面,10Life 計算了第1次癌症、第2次癌症、及原位癌的賠償倍數。
- 不少危疾保險產品都標榜保障及原位癌,但原位癌通常定義為「早期危疾」,一般來說,其賠償賠數不會太高。
- 如果產品只保單次癌症,不保第2次癌症,那麼,第2次癌症賠償倍數便是零。
條款分析
由於危疾保險條款涉及醫學知識,我們諮詢了醫生的意見,辨別出不利索償的條款﹕
- 模糊的不保條款,如「交界性或低惡性潛力的腫瘤」、「非致命的癌症」
- 要求受保人提供確鑿無疑的證據
- 要求受保人進行「主要的介入性治療或大型手術」
- 對於 i) 同一器官復發,或 ii) 不同器官的新癌症,第一次及第二次癌症之間等候期較長
- 不保慢性淋巴球白血病較早期的Rai分期
以下是現時市面上多個終身危疾保險產品之癌症評分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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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顯示保費資料尚未包括保險業監管局收取的保費徵費,並均四捨五入至港元個位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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